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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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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偉傑博士

董事長

陳博士在香港中文大學獲得學士學位。之後在德克薩斯州休士頓貝勒醫學院取得病毒學博士學位, 並在紐約州冷泉港實驗室作為美國 癌症協會的博士後研究員接受培訓。在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取得法學博士學位。

 

美國紐約陳偉傑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曾身為科學家的他將其在分子生物學領域的知識與生物技術產業自 80 年代後期不斷湧現的對法律事務的需求相結合。 

​精通智慧財產權的各個領域(包括技術轉讓、專利、商標、版權、商業交易和商業秘密),並尤其擅長生物技術領域的專利。他 熟悉專利申請及訴訟的各個環節,同時對涉及智慧財產權的許可證、技術轉讓以及對智慧財產權組合的市場價值評估具有豐富的經驗。

與眾多美國本土及國際企業具有廣泛合作,經常參與在中國的技術發展專案,其中包括促使東西方企業之間成立合資企業,簽 訂合同及協助客戶構建智慧財產權組合。針對那些旨在擴大在華業務的客戶,在提供專利申請服務的同時,更提供了同樣重要的專利執法服務。

 

1996 至2013 年期間,曾在紐約市立大學法學院兼任法學教授。任教的課程包括智慧財產權法、專利法、技術轉讓、互聯網與法律、食品和藥品法以及國際商法。目前在香港中文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兼任副教授,香港理工大學健康科學與資訊系兼任教授。陳博士亦活躍于包括“中美知識產權協會”在內的諸多法律組織。他創建美中律師協會並曾擔任主席。陳博士目前是在香港許林律師行註冊的外國律師。現任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和紀念斯隆-凱特琳癌症中心(美國最好的癌症中心之一)之專利法律顧問。

顧問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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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桂恒博士

​科學顧問

FDA仿製藥辦公室前總監

陳博士畢業於臺灣高雄醫學院藥學系,並取得美國北達科他州大學藥學碩士及明尼蘇達大學博士學位。先是任職於Ciba-Geigy 藥廠 (現諾華 Novartis) 服務多年,直至擔任臨床藥物動力學部門主管,後加入 FDA 擔任 Director of Office of Generic Drugs,更於1997 年在美國創設 GloboMax 公司,爲美國及世界大中小生技藥提供法規策略及解决難題之諮詢,戰略政策設計分析及全程實驗設計和執行,在 2003 年成長至擁有一百人雇員時讓渡給 ICON, plc,成爲美國華人生技公司創業的成功模式。

 

1995 年以藥物在人體吸收的研究榮獲美國藥學科學家協會 (AAPS) 院士榮銜。美國藥學科學家協會 (AAPS) 成立于 1986 年,是一個專業的科學組織,大約有 7,000 名個人人員和 10,000 多名世界各地的學者、工業界、監管機構和其他藥物科學研究機構從業人員。截止 2019 年 11 月,共有 649人榮獲該院士榮銜。 歷任多個美國及華人科技社團如美國藥學科學家協會、美洲華人藥學會及華府玉山科技的理事、會長、負責人、 執行秘書與顧問等職務。曾任職臺灣國立政治大學商學院智慧財産研究所客座及專任教授,近轉爲政大科管及智慧財産研究所與國立陽明大學生物藥學研究所及新藥研究中心兼任教授。現爲盤安智慧財産教育基金會高級顧問,並爲經濟部技術處跨領域科技管理與智財運用國際人才培訓計劃及教育部生技産業創新創業人才培育計劃共同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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